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

東方日報的「報格」

上個月以黎智英為首的「壹傳媒」發行了一份免費報紙「爽報」,幾日後(9月28日)「東方日報」便刊登了如下評論。

《爽報》拖累《蘋果》跌 《東方》《太陽》齊齊升

《爽報》一出,《蘋果》爽死,呢家嘢就係叫做自取其辱嘞。勢估唔到淫賤黎傻得咁交關,居然一手催生鬼打鬼殘局。或者可以咁講,上帝要人滅亡,必先令其爽爽,壹淫媒睇怕距離爽死已經不遠咯。

呢嗱,爛果報江河日下並唔係空口講白話o架,完全有數得計。先講銷量吖,爛果報自稱嘅印數已經少咗一萬幾,而根據報販實牙實齒嘅親身經歷顯示,實際銷量暴跌三成至真。換言之,自從《爽報》出街以來,爛果報每日跌紙六、七萬份,簡直係跌到阿媽都唔認得!

除咗銷量暴跌之外,爛果報廣告收益同樣極速萎縮。不如咁啦,簡單少少,淨係用《東方日報》同《太陽報》做一個比較。人稱「五毒喪報」嘅《爽報》獻世之前五 日,《東方》比爛果報嘅廣告量多出三百一十二條《爽報》亂世之後五日,《東方》廣告量就比爛果報多七百八十六點五條,即係增長咗四百七十四點五條。廣告量 嘅單位點解叫做「條」?呢個係行內術語,一個版面可以分割成十八條,換句說話嚟講,四百七十四點五條即係超過二十六版!

嗱嗱嗱,問你服未?《東方》廣告量拾級而上,爛果報就滾水淥豬腸,此消彼長之下證明《爽報》係一個佗衰家。喂,唔好唔記得,《爽報》內容全靠爛果報餵奶o架,咁累死自己個大奶媽,真係冇陰功!

至於同《太陽報》比較又點呢?本來,爛果報嘅廣告量係多啲嘅,不過家陣情況逆轉,《太陽報》廣告量多過爛果報四十四點五條,前後增長一百七十一條,即係接近十版。事實再一次證明,《爽報》拖累自己友。淫賤黎就好比一個超級無敵大傻瓜,戇居居搬起石頭掟自己對腳,掟到喪咗。

有人可能會話,《爽報》冇理由只係搶到爛果報生意,而搶唔到其他報紙喎。道理其實好簡單,讀者攞得《爽報》就唔會買《蘋果》,廣告商梗係唔會兩份報紙都落廣告啦。

正 如廣告商話齋,《東方日報》及《太陽報》反應快,除咗減價回饋讀者,而且改版應戰,內容充實咗,銷量增加咗,廣告商自然識得選擇,估計兩報近日廣告量增長 超過一成。講到呢度,功夫茶有必要向各位讀者同廣告客戶講一聲感激,感激大家慧眼識英雄,知道《東方日報》同《太陽報》始終係業界翹楚,質量同銷量都係信 心保證。更上一層樓嘅就係,自從兩報減價回饋讀者以來,每日銷量總共增加六、七萬份,實在有賴大家鼎力支持,多謝多謝!

總之家陣嘅情況就係咁,《爽報》拖累《蘋果》跌,《東方》《太陽》齊齊升。講到底,淫賤黎鹹鹹濕濕,點可能爽吖,應該改名叫《濕報》就真!

我真的一邊看一邊笑出來,正如「高登討論區」的網友所言,這是一篇不折不扣的「飛機文」(即寫出來自已爽而已),整篇文章寫得陰陽怪氣,像個惡毒的婆娘般,一直都覺得「東方」的報格大有問題,但沒想到竟是如此露骨,雖然蘋果日報的風格也不見得如何高尚,但至少沒見過會抵毁同業,黎智英畢竟一代梟雄,擺出來的姿就是一個真小人,比起東方真是順眼好多。

雖然蘋果是東方的主要商業競爭對手,但總覺得東方對蘋果有私怨,一有機會便一腳踩過去,蘋果乃至「壹傳媒」有什麼負面新聞,東方總是大字標題報導。今次這篇評論說黎智英出「爽報」不智,是自已打自已,搬石頭砸自已的腳云云,或許是的,但據我一位在東方報業集團裡工作的朋友所提供的消息,東方也正準備加入戰團,籌辦一份免費報紙,如真的屬實,那真是自打咀巴。

在此提供一些有關東方報業集團的資訊,從中對其「報格」會有多一分了解(摘自WIKI):

1. 東方報業集團的創辦人馬惜珍,於1970年代涉嫌販賣毒品,後潛逃台灣,至今仍被香港政府通緝。

2.《東方日報》經常抨擊對手壹傳媒賣弄色情等,但其報業集團主要刊物包括《東方日報》、《太陽報》亦固定有「風月版」之色情內容。

3. 東方日報多次向對其提出批評的網友或機構提出控訴;尤其是提及其創辦人過去的不光彩歷史。以網上言論控告網民較為希罕見,唯東方報業近年以此作出兩次控告:

* 2007年10月6日 - 東方報業集團入稟法院控告Uwants誹謗,事緣該名網友提及創辦人馬氏家族涉販毒的內幕。

* 2008年10月30日 - 《明報》報道,東方報業集團入稟法院控告高登討論區誹謗,要求高登討論區所屬管理公司Fevaworks公開高登會員去支的姓名、地址、電郵地址、香港身分證號碼及IP地址等個人資料。

4.《東方日報》明顯地,甚至在其《社論》、港聞版、設專題報導、連貫地對壹傳媒提出批判;當中亦包括其關係密切的泛民主派等人,篇幅多至幾乎每隔三兩日都出現,並且由《蘋果日報》創刊至今已持續十多年。

5. 1996年6月《東方》因刊登裸露照片而被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裁定有罪的案件。同一時期,集團就旗下刊物《東方新地》圖片遭《蘋果日報》侵權一案提出上訴。惟兩宗請上訴庭批准往終審法院上訴的要求,最後仍被駁回。集團隨後採取一連串行動,包括成立狗仔隊跟蹤法官,於《東方日報》發表激烈言論,因而引發律政司提出藐視法庭的指控,《東方日報》總編輯黃陽午被判入獄四個月,東方報業集團亦被判罰款五百萬。此案為傳媒藐視案例中最嚴重的一宗,黃陽午亦為香港首名入獄的新聞工作者。

4 則留言:

錦田咁甜糖水店 提到...

對我而言,東方是三流小報,太陽是不入流爛報。這兩份報紙無報格可言,只知利益,不知公義。多睇會有壞智商。

Kim Wong 提到...

認同

威利 提到...

東方不會/不敢批評向它們賣廣告的大商家, 特別係百佳/屈臣氏, 每逢蘋果日報報導他或其他地產霸權的的負面新聞, 他必"主人不急太監急"為李嘉誠辯護。

以下又是其集團太陽報的近日一篇失實報導:

http://inews.hk/2011/10/17/line-app-hk-people-fooled/

Kim Wong 提到...

line我都裝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