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

違約?背信?

近兩三個月以來,工作上的去留問題讓我十分之煩惱。事緣母公司要把兩間業務相同的子公司合併,而我在其中一間子公司工作,我公司(下文稱為A)的CEO和另一間子公司(下文稱為B)的CEO有很深的「嫌隙」,當初分為兩間子公司,背後有其複雜的原因。

今年七月,母公司管理層全面撤換,新老闆覺得集團旗下有兩間業務重疊的子公司不合理,應該合併集中力量並節省租金。我自己就並不認為有什麼不合理,就好像板長壽司和板前壽司,大家同一個老闆,一個走高檔路線;一個走中檔路線,是一種市場策略,可增加市場佔有率。合併反而會流失顧客。但我人微言輕,大老闆的決定當然不是我所能左右。

A公司的CEO對此反應極大,他絕不願與B公司的人共事,所以很快便作出請辭,但會工作至年底協助公司合併。CEO請辭,再加上一些管理層也意興珊掛冠求去,對A公司員工而言是一個極大震盪,一時間人心虛怯、耳語四起,大家都好像覺得自己變成了遺民,將會被送到B公司作奴隸,士氣跌到谷底。

另一邊廂,A公司的CEO雖然已請辭,但暗地裡已大攪動作,打算另起爐灶,並在公司內暗地裡招覽人手,我有幸(不幸?)成為被招覽的一員,我當時對前景有些迷惘,覺得做生不如做熟,所以衝動地簽了一張將會在明年1月履行的合約。在打後的日子,我目睹一些CEO打擊異己的手段,就算是在A公司草創時期出心出力的開國功臣也不放過,反轉豬肚就是屎,我不寒而慄之餘,更是徹底地失望,有一種「做人何必如此」的感慨,大家都是打一份工罷了。我想起了一句常在股票市場聽到的話,「要使人滅亡,必先使其瘋狂」,現在A公司CEO的瘋狂行徑,正好對應了公司將亡的情景。

最近,B公司的COO(Chief Operation Officer)開始和我們公司同事溝通,並作出了公平合理的保證,即是AB同是一家人無分彼此,而且薪水也作出了合理的調整,我覺得自己減薪跟隨A公司CEO是非常之「笨七」,而且B公司背後有大財團支持,A公司分裂出去後只是CEO等幾個人食老本,能不能撐到一年都成疑問。所以我決定不履行那份合約了。

首先最大問題是,我這樣有觸犯法律嗎,和一些可信任的同事商量過後,合約未開始履行之前違約都不算犯法,沒有賠償的責任。其次是我該如何開口,雖然不犯法,但以CEO的性格與圍繞在身邊的一班太監,一番羞辱在所難免,士可殺不可辱,我最噎不下這口氣。一直以來我都專注於工作,對人事鬥爭不聞不問,與人為善,無奈麻煩總是不斷找上門。希望今年的紛紛擾擾快點過去,明年又是新的一片天地。

4 則留言:

「笨七」二號 提到...

簽了合約只要還未上班履新,違/毁約是不用負法律責任的: 我舊公司在我離職前新請的接手都是簽了約卻在履新前夕通知不來。這點您可以放心的!

不過這是新人不履約的問題, 怨他駡他他都聽不到看不見。而您卻是舊人毁新約, 依您所形容, 我都相信您會遭到可怕的對待。唉!當初以為明主而投靠,怎會想到有這樣的發展!

依我愚見, 您最好暫時按兵不動, 待11月尾或12月初才跟A公司CEO由衷道出無法履約的情況。你這段期間難免會有「決而不行」的忐忑不安,至於高層的反應, 你都不要去想了。正如你所言: 「出心出力的開國功臣也不放過」,你只是「人微言輕」之輩, 或者您的去留對他們根本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,說不定為您搞個體面的Farewell,祝你一路順風。

換轉是我,我會想:「不要認為自己太重要,其實無人會理你呀!抬舉你?整頓你?真的沒這個份兒和能耐!」

Kim Wong 提到...

假如真的如你假設就好了,anyway,多謝你的分析建言。

shelley 提到...

職場如戰場,既然還不是去到最壞的地步,
倒不如不去理他~船到橋頭自然直。
焦慮是在所難免的,但是你能看清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,
并且不愿與“暴君”同流合污不也是你的人生原則的堅持嗎?
那些冷言冷語或無禮對待就當是我們人生的一課吧!
老友!支持你!

Kim Wong 提到...

多謝支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