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10日 星期六

貴而不值 - 御火鍋

稍早前,有位同事嫌錢太多,請我們去尖沙咀吃「御火鍋」,這間「御火鍋」走高檔路線,最出名的是鱷魚尾膠湯底。下火鍋料之前,服務員都會為各人勺一碗鱷魚尾膠湯品嚐,我試過覺得很普通,基本上不能說得上好喝。

其他食材也很普通,但就是很貴,一碟貢丸我無記錯的話都要三四十元,服務員又太過殷勤,經常幫你倒飲料,好像想你快點喝完再叫似的,又推薦你吃這個吃那個,不勝其煩。唯一優點是環境清潔,卡位也算舒適。

最後四人埋單一千五百多元(無記錯的話),我自己是不會再來了,別人請的話另計。


腐皮卷雖然很好吃,但我只能說再好吃也只是腐皮卷,很容易在街市買到質素差不多的,不必多花數倍價錢在這裡吃。


像紙那麼薄的肥牛,每次都要兩塊一起吃才覺得有吃過東西。


服務員極力推介的楊桃汁,很好飲


鱷魚尾膠湯


這碟和牛令人失望

2012年2月28日 星期二

比一條生命還要珍貴的一條麵包





近日一口氣看了三本有關中國國情的著作。其中兩本是商台主持潘小濤撰寫的《國情》與《國情2-黨國體制》,很值得推薦。

大概在2007年左右,我開始聽商台雷霆881由潘小濤與黃永主持的《在晴朗的一天出發》(早晨時事節目),開始覺得潘小濤談論有關中國問題很到肉,對中國政治與近代史有很深刻的認識,反而黃永雖然現在貴為商台高層,但明顯學識見地都和潘小濤差一大節,其後兩人再合作另一節目《發現新大陸》,更顯得相形見絀,所有的論述與分析都由潘小濤負責,黃永雖然同是主持,但都是插科打諢,偶然撘咀兩句的過場角色,真係悲哀。

潘小濤的《國情》與曾仲榮寫的《解構十二五》,兩本書的切入點完全不同,簡單講,《國情》主要探討的,是中國的陰暗面,並作出嚴正的批判,例如假食品、形象工程、暴力拆遷等,是微觀的;《解構十二五》則從正面方向著眼,論述中國發展所遇的阻力,例如通脹、樓市困局、人民幣升值、與美國角力等大問題,是鉅觀的,各有各好,當然當權者比較喜歡《解構十二五》這類型的著作,而《國情》所寫的,正是「崩口人忌崩口碗」。

最後我想摘錄《國情》裡的其中一篇文章,看後令人黯然。

比一條生命還要珍貴的一條麵包

這宗悲劇的主角是一個十六歲的少女,她不堪饑餓折磨,到便利店偷了一包價值兩元的麵包。這包麵包卻奪去了她的生命,到死的那一刻,她仍沒吃上這個「天下間最美之食」。

這個少女叫黃絹,在河北省剛出生時就被父母遺棄,幸得到一名村民收養。但養父家中很窮,父女輾轉去到瀋陽。養父不堪經濟困頓一走了之,遺下黃絹,最後她獲得沒有血緣關係的堂姐收留,一家四口擠住在瀋陽市貧民窟不足一百呎的破屋。黃絹雖然三餐不飽,卻因為讀書成績很好,學校免收她學費雜費,令他得以繼續學業。

2007年5月18日中午,前一晚顆粒未進的黃絹,衣衫襤褸的揣著五角錢,走進一家便利店,看到售價兩元的麵包,偷偷將麵包塞進口袋。當她準備要離開時,女店東把她攔住,黃絹意識到自己偷東西事敗,連聲道歉,但任憑她如何哀求,店東都不肯放她走,還高聲辱罵她,聲言要報警及通知學校。一個女顧客看不過眼,表示要代黃絹買下這麵包,但女店東拒絕。

沒多久,治安員來到,帶走哭得死去活來的黃絹。兩個多小時後,她回到家裡,一聲不響的把事情寫下來。她說:「姐姐、姐夫,其實我當時真的不是有意去偷那塊本不屬於我的麵包,我知道我錯了,但我當時真的非常餓,我沒能禁受得住誘惑。我做了不該做的事兒,我再沒有臉見你們了,也更沒臉到學校上課,沒臉面對老師,我走了,永遠地走了,希望你們能原諒我......」這是黃絹的遺書,道盡了一個十六歲少女的悲哀結局,到她死的那一刻,還未能吃上一口那包麵包。

後來,內地記者找到那個女店東,告之黃絹的死訊。她說:「死了就死了唄,我們抓小偷還犯法了不成,她死了和我有什麼關係?」


當中國政府號稱有數萬億儲備,但社會保障差至這樣的程度,人性冷漠至此,大國崛起又有何意義?

2012年2月20日 星期一

又想買手機 - 補記

早幾日才說想買Samsung SII LTE,但隔一天又看到HTC發佈的新手機HTC One X,之前的HTC Sensation我認為是失敗之作,完全被Sansung SII、Sansung Nexus和Sansung Notes等比下去。

今次這部HTC One X,無論規格上或外形上都有一洗頹風之感覺。外形上灰色金屬外殼,比起全黑色有格調,當然我最喜歡的還是像HTC desire的銅色質感。

規格上暫時是無可挑剔,4.7吋1280×720的Super LCD螢幕(Samsung雖然用號稱比較靚的SUPER AMOLED Plus,但解像度之有800×480)、1.5GHz nVidia Tegra 3 四核心處理器、1GB RAM與32GB ROM(支援 mass storage mode儲存模式)。搭載最新的Android4.0.5作業系統。

而且我不太想手機和平板電腦都使用同一品牌,我比較喜歡多元化,或許這部HTC One X是更好的選擇。



但有一個我認為是很大的缺點,就是和iphone一樣使用micro sim卡,我不知道換張sim卡是否很麻煩,但最怕麻煩的我這就是一個很大的缺點。

2012年2月15日 星期三

又想買手機和平板電腦

稍早前不小心把手機從高處跌落地上,除了使我的手機增加了多處表面傷痕外,內部也出了點狀況,例如螢幕會經常長開,很難將之回復到待機狀態。

這手機去年3月才入手,使用未足一年,回想近年手機更換速度真是愈來愈快,最初的Nokia最少會用上兩年,因為那時候電話真的只純粹用作講電話。

現在的電話功能已可媲美一部手提電腦,有無數的APPS滿足用家各樣需求,再加上硬體更新速度日新月異,「摩爾定律」現在大概已能適用在手機上了。(摩爾定律是由英特爾(Intel)創始人之一Gordon Moore提出來的。其內容為:集成電路(IC)上可容納的電晶體數目,約每隔24個月(1975年摩爾將24個月更改為18個月)便會增加一倍,性能也將提升一倍,當價格不變時;或者說,每一美元所能買到的電腦性能,將每隔18個月翻兩倍以上。這一定律揭示了信息技術進步的速度。摘自WIKI)

由2009年7月我開始使用第一部智能電話HTC diamond 2,用了一年多一個月,2010年8月便換了部HTC disire,才半年時間,又換了部HTC incredible,根據往績,現在差不多是換機的時候了。

上星期從網站看到一則新聞,Samsung將會推出一部新手機Galaxy S II LTE,頗有興趣。Galaxy S II LTE 將配備較大的4.5吋 SUPER AMOLED Plus 800×480 顯示屏,處理器亦提升至 1.5GHz雙核心,電池也增大至1850mAh,而機身重量為 132g,厚度則9.39mm,較 Galaxy S II 厚和重一點點。 如無意外,假如Samsung不會一再拖延在香港的發佈時間,能在三至四月上市的話,我會入手這一部。


Samsung除了發佈了會推出Galaxy S II LTE外,還有Galaxy Tab 8.9 LTE。我一直對現在使用中的Samsung Galaxy Tab 10.1十分滿意,唯獨覺得大了一點,使用半年,我終於發覺10.1寸的size不太適合我,8.9寸將會是較好的選擇。Samsung GALAXY Tab 8.9 LTE,配備1.5GHz雙核心處理器,重量只有458g,厚度僅8.6mm,電池容量更高達6100mAH。 高電池容量加上LTE高速上網技術,數碼通又回復了無限上網計劃,種種原因很難不入手這部Samsung GALAXY Tab 8.9 LTE。

2012年1月31日 星期二

賣公司搵老趁

早兩年,我曾經談及我服務的公司被某有錢人收購,導致了幾翻人事變遷、滄海桑田的變化。現在驀然回首,有慶幸也有感慨。

但現在從頭再看這件收購合併事件(詳情請先看看我09年11月寫的「違約?背信?」一文),覺得那位有錢人真係非常之ON9(下文我會稱呼這位有錢人為「田先生」),首先我們要知道一間公司最寶貴的資產其實是裡面的員工,而不是冷冰冰的設備,除了人之外其餘的都只是空殼。當初攪合併的時候,A公司CEO先帶著一批員工出走,實力已經有所削弱。而把公司賣給田先生的F太太,把賣公司賺回來的錢,暗地裡又成立了另一間業務相同的公司,一年之後,把大批她認為有價值的人從B公司挖走,此舉變相過了田先生一棟,我覺得非常之攪笑。

為什麼那麼多人願意跟隨F太太?除了錢之外,其實就是F太太長年累月與屬下建立的關係,F太太作為一名Top Sales,這正是她成功的地方,而田先生除了錢之外什麼都沒有,空降下來,對這行業並不熟悉,員工沒有歸屬感,雖然田先生後來怒炒B公司CEO,B公司CEO又另起爐灶,再次挖走田先生幾名核心成員,田先生的公司雖未至於分崩離析,但都已經元氣大傷,甚至成為業界訕笑對象,現在回頭看看這種種現象,真是比小說還要好看。

2012年1月16日 星期一

Street Frighter IV

說起街機或家庭遊戲機,「街頭霸王」(Street Frighter,或譯「快打旋風」),肯定是經典之一,也是大部分70後的集體回憶。我自己當年也曾經很沉迷,是很多機舖的常客。

只是自踏入社會工作後,我對打機的熱誠已經減退很多,也很少再踏足遊戲機中心。早兩年開始,上班午飯後無聊和同事去機舖,同事喜歡玩街霸IV,而我則旁觀居多,愈看愈覺得這一代街霸不只畫面華麗,角式多了很多,招式設計也很特別,我又開始重燃我少年時代的一團火。


最後經不起同事的多番慫恿,買了部PS3,現在PS3平宜了很多,19XX有交易。可以上網和不同的人對戰,比起單機「襟」玩好多。


回顧返第一代街頭霸王,1987年推出,現在看畫面當然覺得很粗糙,但當年卻做成很大震撼。


第一代只能用RYU或KEN。


到了1991年出第二代,玩法變化更多,有12個角色供玩家選擇。


「軍佬」應該是繼RYU和KEN之後,最經典的角色。

街霸II成功之後,出了很多特別版,但卻沒有什麼突破,漸漸失去年青人的歡心,領導地位被另一歡經典遊戲「拳皇」所取代,而我最喜歡玩的就是「拳皇95」和「拳皇96」。直至2009年,街霸IV推出後才扭轉過來。(我對街霸III是毫無印象)


街霸IV注入了3D元素,畫面華麗。






玩家更可以上網下載不同的衣服為角色換裝。

2012年1月4日 星期三

整網站

新一年的學習計劃,是希望做一個自己滿意的網站。

寫網頁是一件易學難精的事情。十年前剛從台灣畢業返港,有一段頗長的待業日子,我開始嚐試寫網頁來打發時間,買了一些書,再上網做些簡單的research,我先從Frontpage入手,很快便寫出個簡單網頁並上傳上網,反正Frontpage和Word介面差不多,有用過Word的話便不會對Frontpage感到陌生。就這樣我做了自已的第一個網站叫「交誼廳」。

慢慢發覺Frontpage可做到的花樣並不多,而且它是一個被人「鄙視」的軟體,即是指專業的人都不會用這東西來寫網頁,基於要學便要學最好的原理,我很快便把Frontpage放棄,現在Frontpage基本上已從市場上消聲匿跡。

與此同時,我也曾下過一番功夫去鑽研HTML,記了很多Tag,慢慢發覺,這種類似程式碼的東西,學習到某一個程度,想要更深入去了解、更上一層樓的話,非要長時間狠下功夫不可,我就是欠缺這種毅力,所以到如今都只懂HTML的皮毛。

放棄了Frontpage轉去Dreamweaver,我有一種「棄暗投明」的感覺,雖然要從新適應介面,但基本上並不太困難,就這樣我做了自己的第二個網站叫「虛擬書房」。

之後因為工作關係,我開始學懂一點點photoshop,再加上曾經在工聯會報讀過photoshop課程,有了這個強悍的軟體幫助,在設計上可以做多點變化,就這樣做了自己第三個網站叫「電影筆記」。

再之後,我雖然也報讀過一些有關Dreamweaver, Flash等的課程,但工餘時間都沒有好好再去鑽研,所以課堂上學到的東西很快便煙消雲散。

開始寫blog之後,至少長達四年沒有再去寫網頁,幾乎已徹底放棄,今年我重燃心中那一團火,希望能做好我第四個網站「江湖夜雨十年燈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