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19日 星期日
中年危機
2015年2月5日 星期四
為什麼我不抽菸
從少到大都沒有抽菸的習慣,但不表示我沒有抽過菸,只是已經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。
那時候約11、12歲,住在舊式的屋邨,和左鄰右里年紀相約的街童結伴到處跑是很正常的吧,有一次跑到一個人跡罕至的山頭去玩,其中一個朋友突然拿出一包菸出來,要與我們分享,學成龍大哥的話,我本來是拒絕的,但最後受不了同儕壓力終於也拿了一根來抽,還學廣告裡那些人擺著很帥的姿勢。
豈料當晚便出事了,我感覺到自已好像「毒癮」發作,大家都有打過呵欠吧,都知道想打呵欠但又一直不成功是有多麼的難受吧,那種難受就像明明身體某地方很癢,但又抓不到癢處,真的非常非常難受,我幾乎整個晚上都和這種感受鬥爭著,最後憑著我鋼鐵般的意志,終於熬過來,睡醒之後好像沒事了。
經過那麼多年,我不時的回想推敲,也問過一些抽菸的朋友,就算要戒菸也不會出現我那種症狀,戒菸成不成功全在乎你頂不頂得住那份「心癮」而已。最後我終於想通透了,我抽的那根不是普通的菸,一定是有某種毒品混和在裡面,可能是AA+的東西,真是太可怕了。也是因為那一個晚上的經歴,我二十年來再也不敢,也不想再抽菸了。
2015年1月31日 星期六
再談電子書
四年前曾經略談過「電子書」這東西,現在還想繼續聊聊這個話題。
電子書的優勢除了價格之外(它的邊際成本接近零),閱讀方便也是其一大優勢,電子書的載具手機和平板電腦幾乎每個人都擁有,而且手機記憶體動輒可放入數百數千本書,有成語恭維人讀書很多叫做「學富五車」,現在可改成學富五「激」(GB)。電子書的方便可使我們充份利用生活中一些生活中的瑣碎時間。
而且電子書方便做筆記劃眉批,整理都很容易,不像實體書那樣,你劃了重點,寫了筆記,之後隨著書本束之高閣。當然有人很執著地不會隨便劃花書本,我會認為那些人只是很愛書本,而不是很愛知識。
電子書還有一個絕對性的優勢就是「檢索」容易,很多時我們想起一件事或一個概念不知在那本書看過,而找尋很費時,電子書的話只要鍵入一個Key word即可,彈指間便得到想要的。所以現在幾乎都沒人會拿著一本厚厚的字典去查生字,通常都是「新浪字典」或「雅虎字典」算了。
有會計師事務所預料,電子書可望在2018年擊敗紙本書,成為出版社最賺錢的部門。我對這預測樂觀其成,不過我覺得電子書的文字最好是能複製的,可劃重點的(類似PDF格式那樣),但這樣的話又很容易被share,出版社變得無利可圖,真是個兩難局面呀!
一個專業的寫作人,以一盞孤燈一杯cappuccinoo作伴,花了無數個晚上寫成的鉅著,總不希望任人在網路上隨便share吧。就如作曲家填詞人的結晶品,不想任人在網路上下載一樣,如何給予這些內容提供者合理的回報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,沒有好的誘因的話我想好的創作只會愈來愈少。
2015年1月26日 星期一
關於我塊玉佩
2015年1月20日 星期二
我愛snooker
我很愛很愛snooker,就如林峯很愛很愛千語BB一樣,自十五、六歲時候開始便喜歡,但朋友或同學之間,很少人和我一樣很喜歡玩snooker,大多是玩票性質,「應酬」式地和我玩一玩,雖然這種「應酬」可聊慰我「餓波」之苦,但事後卻換來更深的寂寞。
出來社會工作後,幸運地遇上不少同好者,偶然都會相約切蹉球技,更幸運的是,我大多是贏的那一個。雖然同好者是多了,但平均一個月才打一兩次對我而言不足以解「餓」,我希望每個星期甚至隔兩三日便去打一次(每打一次最少都5局或以上)。
上個星期左右,我無無聊聊在某討論區桌球版回覆了一個帖子,發帖人說想約住同區網友篤波,我膽粗粗地留下聯絡方法,說有興趣云云。想不到這位網友昨天真的找我了,我便約他出來打一場,我是懷著又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情應約,因為怕遇到一名隱世高手會被狠狠地教訓一頓,但現實上又哪有那麼多高手?這位網友球技不算太差,但看他瞄準和出cue時的姿勢,我就知道自己應該不會輸給他,結果我們打了6局,我贏了5局,成績不錯,心情大好,忍不住記上一筆。
2015年1月17日 星期六
三件人生小憾事
記憶中有三件小小的憾事,這些年來偶然想起還是會耿耿於懷。
第一件是1993年,當年我哥哥去台灣念書之前,我舅舅和阿姨送了三樣東西給他,三樣都是我很喜歡很想擁有的東西,分別是一個手提袋,一支刻有名字的鋼筆和一部disman,這三樣都是我當年很想擁有,但又無能力擁有的東西,心裡既羡慕又妒忌,到今日我雖然可隨時擁有這些東西,但意義己經大大不同,也不是說我的阿姨偏心不疼我,從少到大他也給了我不少零用錢,但我總是會想,假如當年我能擁有這些東西就好了,這是心底裡一個小小的遺憾。
第二件是2001年,當年大學畢業後不久,我便遺失了我在台北考到的機車駕照,可是因為畢業了要回香港的關係,我的居留證沒有了,所以不能補回證件,這些年我每次去台北都想盡辦法看看有沒有機會補到證件,可惜都遇到些阻礙。很懷念當年自由自在地騎著車在台北任意馳騁的日子,不知道還會有這種機會嗎?
至於第三件......暫時不想說了。





